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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误区”干扰”劳动者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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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一:换了单位”休假工作年限”要重新计算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误区三: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无需支付未休假报酬自从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很多劳动者纷纷选择炎热的七八月间休年休假,与家人、朋友外出度假旅游放松身心.眼下,炎炎夏日的高温依然没有退去,即使不愿暑假外出的朋友,也许已经安排好在即将到来的”中秋节”或”国庆节”前后与年休假期一并体息,以便尽享金秋时节的假期生活.然而,由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的法律理解方面存在认识误区,使劳动者的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认识误区、干扰、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制度、重新计算、员工、用人单位、权益、金秋时节、关系企业、工作年限、法律理解、度假旅游、中秋节、国庆节、支付、休息、暑假、生活、申请

D92;DF7

2011-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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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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