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律师性质的合理定位

引用
律师性质在我国主要经历了国家法律工作者、市场经济的中介人员、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三个发展阶段.法治理念、保障职业理念、适应和维护市场经济的理念构成了律师性质的理念依据.我国的律师性质应界定为: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其具有政治性、独立性、社会性、专业性和商业性.

中国、律师、性质

G64;C91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经济

1005-0183

45-1188/D

2006,(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