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信用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未来的"消费信用法"应调整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贷款信用关系,商业等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销售信用关系,消费者、金融机构、商业等机构三者之间的信用关系和辅助信用关系.将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生态消费等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未来的"消费信用法"宜采取综合型的立法模式,充分采用通行的法律手段来保障消费者在信用交易中的权益,还应重视保护自然人担保人的权益,防范消费者过度负债.
消费信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
D92;D91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消费信用法律制度研究B09ZF06"成果
2010-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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