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3.05.019

著作人身权财产属性之证成

引用
现行《著作权法》仍将著作人身权下属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均定义为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人身属性权利,仍未解决与市场需求和著作受让人真实目的不一致的问题,不利于作品流通、变现.应通过明晰著作人身权的财产属性,揭示著作人身权对于作者发挥的财产属性,对于著作人身权的保护的本质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著作财产权的一种手段,契合国内实际需求,顺应著作人身权与人身属性逐渐分离的趋势,调整著作人身权的相关规范的表述,将财产属性显露并进行保护,更有利于著作财产权受让人对作者的著作人身权进行支配使用,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亦增加了作者的作品流通变现的能力以及保障作品受让人的财产利益.

著作人身权、财产属性、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D923.41;G231;F426.7

2023-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8-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3,(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