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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23.05.017

行政机关处置商事主体间的举报投诉对民事优先原则的影响

引用
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远程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改变了原工商总局等几个部门的规定,扩展了举报主体的范围.个别平等商事主体就有可能会利用这个规定做有利于自己的举报,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举报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的权威,徒增讼累和销蚀商事主体的信赖利益,侵蚀民法自治原则和民事优先原则.在法律整体框架内合理解释部门规章并谨慎处置平等商事主体间的举报投诉,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举报投诉、产品质量、民事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民事优先

D923.6;F203.9;F832.51

2023-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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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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