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15.026
离职员工侵害原单位专利权纠纷案例探讨
企业在对其研发成果尚未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时,其主要技术职工在离职后便迅速就原工作领域范围内的相关实用新型成果抢先申请专利注册.在实践中,如何判断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否与该主要技术职工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委派工作内容相关?当企业原有专利尚未来得及申请注册保护情形下,企业原技术人员先行将其职务发明申请了专利后,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原职务发明的产品主张专利权、维护自身利益,是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的困境之一.在实务中,企业应注重在源头上把控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多层次多方面约定和规范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归属,预先防范因职务发明权属约定不明而产生的纠纷,减免不必要的开销和资源浪费,促进企业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职务发明、实用新型、商业秘密、企业防控
F293.2;D923.2;R-052
2022-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