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03.016
"软法"理论的创新性及其不足
软法理论总体上学术创新性不足,但也存在特定的价值.该理论从行政法学研究的视角转换到社会中没有强制执行力的行为规范上,以"软法"概念取代社会规范,进而试图挑战突破法律理论概念限制,并划定具有学科研究特点的软法范围,但其实质是一种学术研究"新瓶装旧酒"的方法.因为传统的法律和社会规范的法学理论,可以覆盖这一公法研究进路及其观点.尽管如此,软法概念却因为其简洁性而体现出一定的使用价值.
软法;硬法;国家立法;非国家立法;社会规范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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