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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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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如何定性,考验着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智慧.本文梳理了目前实务中处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几种主要观点,包括以盗窃罪论处、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论处、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分别进行了分析,最终认为以盗窃罪论处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是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正确定性.

网络虚拟财产、侵犯通信自由罪、盗窃罪

D924.3(中国法律)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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