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8.032
我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研究
我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和有限调解原则,明确了调解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实现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供了立法支撑.审前和解作为行政诉讼调解的一种,能够通过案件分流将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期,同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较为突出的研究意义.本文针对行政诉讼有限调解制度做进一步探索,提出构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并从制度概述、沿革、现状、制度建构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研究
D912.1(法学各部门)
201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0-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