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4.099
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简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012年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备受关注.因为第三条一改往日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的论调,认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为有效.不少学者为此甚至发出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已经被废止的论调并针对此问题引发了激烈论战.从最高院的态度转变中,我们可以从中显而易见的发现,我国法律已经在事实上引入了"物权行为理论",摒弃了以往的"债权形式主义",转而实施"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物权行为、物权形式主义、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D923.6(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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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