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24.088

论人事主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引用
人事主管,其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的上传下达、兼顾左右的职责.其对外代表的是单位的形象,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与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其可以对外代表公司,另一方面,其对内作为公司的一名职工承担着一定的工作任务.那么人事主管本人是否有义务提醒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代表公司与其自身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问题一直在实务中颇受争议.

人事主管、双倍工资、劳动合同

D922.52(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5,17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