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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9.24.008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问题研究

引用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己正在醉酒驾驶并继续进行,其罪过形式就是故意.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入罪无悖于刑法谦抑主义,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属于能够将危险类型化的抽象危险犯.在量刑环节,要注意宽严相济的具体运用,实现主观和客观的相统一.

抽象危险犯、犯罪故意、规则意识

D924.3(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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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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