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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9.07.00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悔标之责任形态理论出路

引用
从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要求及招标投标活动的结构层次与合同法理论的契合看,应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合同状态界定为成立预约合同.悔标的法律责任,应以预约合同违约责任为主,也应合理考量合同条件(价款、工期、质量)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事实综合认定.如招投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应尊重该约定;如无约定:①守约者不可请求强制缔约;②守约者可请求没收或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③损失金额大于投标保证金数额时,亦可请求赔偿包括机会利息在内的损失.

中标通知书发出、悔标、责任

D922.297(中国法律)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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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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