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148
论紧急避险 ——以"洞穴奇案"为例
紧急避险是刑法中一项重要制度,其关乎着罪与非罪的界定,但在一些特殊案例中,比较难以认定,本文以"洞穴奇案"为例,讨论人的生命不能成为紧急避险的对象的原因以及紧急避险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
紧急避险、故意杀人罪、生命权
D924(中国法律)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41
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148
紧急避险、故意杀人罪、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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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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