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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8.23.097

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研究

引用
惩罚性赔偿最先由英国提起,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支持与发展,而在我国环境侵权中的适用饱受争议.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产品责任,不包括环境侵权责任.文章通过分析,论证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中的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

D923(中国法律)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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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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