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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8.14.114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探析

引用
日本法律文化的最大优点是学以致用,在不断吸取各国法律精神的同时,加以创新,有所改革.日本是受到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国家之一,其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可谓是如数家珍,尤其对唐代的律令制度学习更是十分透彻,大化改新更是受到中华法系的影响.然而,在明治维新后,日本开始学习西方法律应用于本国法制改革,逐渐超越了中国传统法系.为此,我们将探析其法律改革创新初进社会进步的根源,使中国当代法律文明本土与吸收一色,创新与借鉴齐飞.

中日法律文化、儒家、中华法系

D909.1(法的理论(法学))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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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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