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14.038

关于《民法总则》中胎儿遗产继承权的问题研究

引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传统的立法及理论未能对胎儿权利给予充分的保护.《民法总则》对胎儿权利有了进一步的保护,明确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予的财产权利,也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不仅体现了我国对胎儿的人文关怀,也符合我国的基木国情.

胎儿、遗产份额、继承权

D923(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1-9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8,(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