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侵犯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近年来网络不断发展,人格权的侵犯领域扩大到网络里.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对人格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责任的承担做出规定,但具体规定并不完善.《最高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侵权行为作了更明确的法律规制.笔者对网络中的人格权侵权进行类型化研究,对网络中具体人格权的侵权形式及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网络侵权、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D913(法学各部门)
2018-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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