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4.128
论合同自由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社会经济也在急剧地发展过程当中,目前各个领域都表现出了非常强势的进步,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非常明显的弊端,那就是--合约自由问题.在这种种的社会背景之下《合同法》便应运而生,随着市场内竞争的不断白热化,交易双方不断地要求着自主的新原则,而统一了合同法之后便非常自然而然地确立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从而借此打破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老套的市场块状分割,真正意义上的使市场充满了活力.与此同时新的合同法还给予了交易双方极大程度上的自主权,它在最大限度上唤醒了交易双方的竞争与参与意识,同时也构造出了一套非常健康且完备的市场机制,而《合同法》的实施也使得市场交易更加灵活.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累积和增长,市场经济也必将更加活跃,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统一之后的合同法确立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这在我国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
合约自由、市场经济、合约限制
D923.6(中国法律)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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