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问题探讨
《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的规则,但对续期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却语焉不详."自动续期"的具体操作存在很大的法律漏洞.自2009年青岛出现首例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事件以来,这一问题逐渐成为广大居民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2016年温州"20年住宅用地期限到期"事件更凸显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所以结合实际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漏洞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一些参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问题
D923.2(中国法律)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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