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从比较研究角度审视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在民事审判创立之初便已存在,虽未在各国的法条上明确规定,但在审判实践过程中,法官对证据的认知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文首先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的盖然性标准进行比较,从历史渊源的角度明确何为高度盖然性.再次,将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与刑事诉讼中的严格证明标准进行横向比较,探求其背后所追求的价值.最后,回到当下中国语境,指出该标准在国内的适用现状,及其存在的制度漏洞,并提出建议.
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比较研究
D925.1(中国法律)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