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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能力认定时间"

引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执行难问题,使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及时有效地得到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在拒执罪的司法完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始终为立法者所忽视,就是负有执行义务的行为人执行能力的考察,以及其执行能力起算时间的界定问题.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能力、认定时间

D924.36(中国法律)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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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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