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羁押场所巡视制度试点困境分析——以辽源试点为例

引用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宪法和法治的精神,特别是在公权力限制公民权利时应该依法羁押,不可违背法治.尽管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羁押场所也历经了种种改革,但是,这些改革都是局限在羁押场所制度的传统框架中.对羁押场所的监督就一直囿于检察监督的内部监督模式,难以达到监督的预期效果,并且往往会发生侵犯被羁押人权利的违法现象.羁押巡视制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模式,通过引入更为独立的社会公众力量,来监督羁押机关行使监督的责任和权力,将有助于确保被羁押人的人权得到保障,待遇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保护.

人权保障、巡视制度、外部监督、公民权利

D926(中国法律)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2-9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