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权:价值、问题与完善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188条第1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此法条一出,近亲属豁免权的立法首先在刑诉作证领域开启,但是该制度的立法初衷却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中不能完全实现.因此,在研究立法缺陷和域外立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该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刑事诉讼法、亲属证人、作证豁免权
D925.2(中国法律)
2017-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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