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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权引导社区矫正制度良性运行之路径探析

引用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项新生制度,但目前各项法律机制不健全,作为法律监督者地位的检察机关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合理行使检察监督权来实现检察监督权的独有价值,可以有效对当前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良性引导,从而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提供保障契机.

检察监督权、社区矫正制度、刑罚理念转变、良性引导

D925.2(中国法律)

2017-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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