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法中反悔权的不足与完善
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是一项倾斜性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通过赋予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无须说明理由,且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即可撤回合同的权利,从而使双方订立的合同恢复到初始状态.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真正体现了倾斜保护、利益平衡的立法精神,提高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体现了公平、自愿的民法精神.它顺应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法首次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现今的消费模式.虽然新法中增加了反悔权的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笼统和简单,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满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需求.文章通过对反悔权的研究,联系当前的中国国情,分析我国消费者反悔权的不足,并就反悔权的具体制度设计提出完善建议.
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反悔权、实施保障
D923.8(中国法律)
2017-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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