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离婚制度对未成年人保护的 缺失与反思
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定方式一共有两种,即行政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通过法定离婚方式,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自由,但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上还存在一定的缺失.为了提高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应该加强对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与完善,坚持对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化的原则,给予其特殊的法律保护.本文首先对我国现行离婚制度对未成年人保护缺失现象进行分析,然后探讨离婚制度中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最后就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望采纳.
现行离婚制度、未成年人保护、缺失、反思
D923.9(中国法律)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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