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制度研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早在罗马法时代就存在继承制度,现代的继承制度主要是指对财产的继承,是基于人事关系和被继承人意思的财产关系,继承权视被为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无人继承情况的例外出现.国际私法所调整的继承关系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逐渐生成的,具有涉外因素,是存在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中.由于继承法律关系中有涉外关系,不能单纯的适用本国法.因此,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冲突不可避免,在继承法律适用上,反致制度以及公共秩序保留等制度常常被适用.
继承、涉外、遗产
D997.1(国际法)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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