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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与物权登记制度衔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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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登记制度中,以往传统的物权登记多以形式审查为主,缺乏对物权进行详细严格的审查,不利于维护物权变更双方的利益,保护交易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通过探究公证和物权登记制度两者在制度上进行衔接的方法,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权登记和法律公证制度.

公证、物权登记、衔接

D926.6(中国法律)

2016-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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