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 ——以新司法解释第26条为视角

引用
利率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方面的内容就有了很大的突破,即制定了"两线三区"的复合型规则.年利率未超过24%的,为法定之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利率超过36%的,为"非法之债",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从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勇于突破陈规、大胆创新的改革精神,但是规定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利率超过36%无效这一规定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不具有法律依据的,应该取消非法债务的规定.同时,要对长短期借款进行分类规制.从长远来看,"两线三区"还是应该回到"一线两区".

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

D923(中国法律)

2016-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3-5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3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