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广州市为例
《立法法 》修改之后,伴随着设区的市逐步获得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的程序和质量问题愈发地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关注.对地方立法程序和质量的评价,过去一般是以定性为主.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方式,为评价地方立法提供一套定量的标准,为地方立法实务构建操作指南,从而促进地方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提高,实现我国法制建设水平的整体进步.
地方立法、质量评价、定量标准、民主、科学
D920.0(中国法律)
2016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课题15GWCXXM-14
2016-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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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