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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得已原则的理解与运用

引用
刑法调整的是作为犯罪人的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权与保障全体公民基本人权为内容的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得已原则作为承认刑法调整对象独立而产生的原则,不同于谦抑原则.它能够正确界定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是刑法理论的价值基础.不论是对于刑事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有指导性作用.

不得已原则、基本人权、谦抑原则

D914(法学各部门)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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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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