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后增值利益的归属问题探讨
随着“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一审结果新鲜出炉,学界对商标许可使用后增值利益的归属问题的讨论愈发热烈,然而,由于《商标法》对此并没有规定.对于该问题,我们应该依照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首先可以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许可使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公平原则”对增值利益部分进行公平的划分.
商标法、增值利益、许可使用、公平原则、意思自治
D923.43(中国法律)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4,182
商标法、增值利益、许可使用、公平原则、意思自治
D923.43(中国法律)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4,18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