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机制研究
法学是关注实践的一门学科,法学教育也更加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而言,法学专业学生要具备“五力”,即关注社会法治现实而形成的敏锐洞察力;对法律问题深刻分析和综合概括所需要的高超书面表达力;在与人交往中的良好口头表达力;处理具体案件或现实法律问题的策划力以及对策划方案的高效执行力.为实现以上“五力”的教育目标,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秉承学校“工学并举”办学传统,坚持道艺兼修的育人理念,开展全程实践、全员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建设开放性实践教学课程,培养学生的自主实践能力.自2006年起,经过几年的艰辛探索,法学专业开设了专业感受教育、法学专业辩论赛(分初、高级)、法治调查(分初、高级)、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教育、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七类九门课程,建立起了总计36学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了大学四年八个学期每个学期都有实践课和所有学生都参加每门实践教学课程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尤其是2010年以后,为了进一步巩固上述实践教学工作成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法学专业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实践能力作为核心目标,从考核机制创新入手,建设开放性实践教学课程,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效果.本文就开放性实践教学课程考核机制问题予以分析.
开放性、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机制、研究
G642;D90-4(高等教育)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