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权之肯定
权利能力作为法人人格的本质之一,并不能表达法人人格的全部含义.作为自然人以组织形式存在的人格利益的承担者,法人人格并不是无伦理性的纯法技术产物.人格权虽具有一定的自然属性,但其本质为法定权利,来自于法律对人格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以法律对法人人格进行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法人应当享有人格权.
法人人格、人格权、制度价值
D923(中国法律)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90,88
法人人格、人格权、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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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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