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契”制度防范“一船二卖”风险分析
从“一船两卖”案例入手,发现我国船舶登记提交的文件为“买卖合同”,与国际上“卖契”并不相同,对“卖契”引入船舶登记进行分析,以此来防范“一船二卖”的风险,并提出自己看法。
卖契、船舶登记、一船二卖
D923.2;D996.19(中国法律)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8-218
卖契、船舶登记、一船二卖
D923.2;D996.19(中国法律)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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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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