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制医疗程序和检察院的监督体系
2012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在特别程序中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同时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健康和权益。但程序设置中检察机关的监督还缺乏法律依据和实践条件。本文通过对我国检察院在强制医疗程序中监督的现状进行探究和分析,然后对完善检察院在强制医疗中的监督体系提出构想,目的是为检察院在强制医疗监督提供一定的参考。
检察院、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体系
D925.2;D926(中国法律)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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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