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清末民国“无夫奸”罪名存废的考察

引用
晚清变法修律,“无夫奸”是否入罪成为“礼法之争”的焦点内容。时至民国,该罪名几经周折,反复存废于民国时期的刑事法律之中。从法律文化心理的角度分析,我们认为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政治统治,但是以道德伦理为核心价值观念的传统法律意识并没有随着政权的更替而失去影响力,它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民国时期国人的法律心理和国民政府的立法实践,“无夫奸”罪名的周折反复就是这一影响的有力例证。

清末民国、“无夫奸”、法律文化心理

D929(中国法律)

201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8-138,1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