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混淆时区分标准法律问题
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与债务承担制度极为相似的地方在于二者都存在第三人向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为外观。当司法实践中存在三方协议或者三方关系,当时人意思表示不明确或者约定内容不清晰时就产生了第三人法律地位认定困难。笔者认为,认定第三人法律地位,除了要考虑第三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结合协议内容可明确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之外,还应当结合第三人责任承担的意思表示、其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原义务之比较以及其履行义务标的物实际所属情形等内容综合判断,以求处理相关问题能获得更为公平合理的结果。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承担、司法认定、区分标准
D923.6(中国法律)
201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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