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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重刑辩护的误区及应对策略

引用
考察近些年来失败的律师重刑辩护,无一不是步入了一个根本的误区,即辩护的核心内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其辩护的误区,已经不是单纯导致某个个案辩护失败的后果,而是对律师及其行业的社会形象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违背案件基本事实的辩护注定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置刑事被告人于被动的境地,与刑事辩护制度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律师在重刑辩护中应当回归理性,杜绝自欺欺人的辩词,坦然面对而不是简单回避案件基本事实,从而提出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辩护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律师、重刑辩护、误区、应对策略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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