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探究--以行政机关配套设施为视角
企业设立由实缴并验资改为认缴,企业自行登记公示企业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抽查和检举的方式对企业信息进行排查,对企业不履行公示义务进行规制,构建一个“企业———公众———政府”三方的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帮助交易相对方识别企业信用状况。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行政机关、风险防范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面临的风险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10652001阶段性成果。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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