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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53条

引用
《合同法》53条第一款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一律无效。该条款在充分保护人身权利的同时,引起适用中的诸多争议。本文从免责条款的价值和生效条件出发,借鉴美国合同法的规则,提出如下建议:应赋予一般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以效力。

免责条款、生效条件、一般过失、公共利益

D923.6;D922.284(中国法律)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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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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