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网络恶搞之侵权分析--由“duang”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引用
网络恶搞之风愈演愈烈,近期又有“duang”事件的走红更是将网络恶搞推至巅峰状态。在人们看完恶搞版的广告视频一笑了之的背后,在法律人看来却是会思考是否涉及到侵权之嫌。笔者借此事件,以恶搞视频以及恶搞图片为例,探究网络恶搞与网络侵权的界限在哪。笔者认为恶搞分为两种,一种不构成侵权,在法律上被称为滑稽模仿,英文表述为Parody,另一种恶搞则会构成侵权。通过本文的分析,以期既可以让人们在压力大的现代社会继续享受这种恶搞文化所带来的欢笑,又不会让这种文化成为滋养网络侵权的温床。

duang、网络恶搞、侵权

D923.41(中国法律)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5-125,1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