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我国在刑法中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在社会看来,一直存在着歧义.我们所要做的是如何鉴别情节是否轻微以及达到轻微这一标准的起点,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应当引起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重视的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验,从刑法中关于犯罪的定义出发,从情节显著轻微规定与我国刑法法定的原则相悖,情节显著轻微没有清晰的概念以及情节显著轻微适用范围不明确等三个方面分析了情节显著轻微规定存在的弊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情节显著轻微在应用中的界定思考,主要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在刑法中的界定,情节显著轻微在司法中的界定以及情节显著轻微在立法精神、刑事政策中的界定.
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刑法
DF6;D92
2014-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