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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国和德国关于“转介条款”的规定

引用
对违反法律禁令的法律行为的处理是一个关涉公法与私法关系处理的重大问题.在德国于违反法律禁令的法律行为不是简单地否定其效力,而是法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对待,以期符合实质正义.我国从开始对私法自治严格管制,使得违反禁令一律无效.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进行灵活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德国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法律行为、禁止性法律规定、转介条款

F81;TP3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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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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