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设置调解结案率问题的研究
调解作为中国独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民事纠纷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各级各地人民法院由于受传统历史因素的影响,将调解摆在相当重要的位置,甚至出现了将调解结案率作为考核法官工作绩效重要指标的现象,给程序正义带来了负面影响,极易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出现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强制合意”.本文旨在通过对调解制度以及实践中设置调解结案率状况的调查研究,分析将调解结案率作为法官考核标准的现象所存在的弊端,并积极探索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调解、调解结案率、工作绩效考核、程序正义、自愿原则、强制合意
D9 ;F84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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