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主体的消解
按照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主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造成了逻辑上的矛盾和现实的重重困境.因此,对犯罪主体进行合理的消解,将犯罪主体资格和身份纳入该当性范畴,责任能力纳入有贵性范畴,能够为理论的缺陷和实践的困境找到出路.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资格、犯罪构成、消解
TP3;DF7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8-109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资格、犯罪构成、消解
TP3;DF7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8-10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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