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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定罪的四个问题

引用
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其有罪,本文仅就定罪的观念,定罪的要件,定罪的方法和定罪的思维作简要的探讨. 1.定罪观念 法官在定罪时应当坚持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相结合,先判断客观层面,在判断主观层面,最后实现二者的结合。如果不符合客观层面,即使符合主观层次,也应作无罪处理。客观优于主观的立场,称为客观主义立场。举例说明:甲欲杀害乙,在荒郊野外,误以为树桩是乙,向树桩连开十枪。

观念、要件、方法、思维

DF7;D92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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