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下的董事会职权体系完善研究
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是此次公司法修改承载的历史使命.我国公司法长期以来一直采取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地位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夹层境地,作用也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本文试从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立场入手,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完善董事会职权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了七项完善董事会职权体系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能起到微薄之力.
公司治理、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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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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