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法禁约制度的历史考察
刑法禁约起源于北魏,造极于两宋,至明清而发生新变化。刑法禁约制度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十分广泛。禁约条文是带有皇权干预特点的禁止性和命令性条款,与敕令格式的法律约束力相同;禁约独立于刑律之外,是与刑律并列的法律形式;禁约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不具备常法的稳定性;禁约表现出中国古代法制诸法合体的共同特点。在刑律和敕令格式之外大量制颁刑法禁约,是法制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变化需要的必然结果。
古代、刑法禁约、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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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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